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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相!集体一等功!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2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其中,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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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紧盯“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先后获省级集体荣誉15项,市级集体荣誉8项,省级个人荣誉6人次,市级个人荣誉7人次,6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022年度考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项检察业务工作均排名全市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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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针对长期困扰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线索发现难、移交难等问题,向全国先进检察机关学习取经,提出通过构建模型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举全员之力共同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所在支部的《实现党建业务“四个一”画好融合发展“同心圆”》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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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司法为民检察担当。民事检察依托“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发现王某现等4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的线索后,及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成功帮助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血汗钱共计19.7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行政检察办理的一件销售凉粉被处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过罚”失当案件,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入选全省“首批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发展”典型案例,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办理的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撰写的《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坚持“三个导向”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以公益诉讼守护非遗传承》理论文章被省检察院采用。

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借力大数据赋能提质增速。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研发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第4名,“大数据赋能助力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项目被省检察院作为“豫检品牌”予以立项。设计研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分析促进诉源治理法律监督模型”,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该模型已在全省推广使用。借助大数据模型,办理的全省首例电梯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和全市首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相关经验材料被《检察日报》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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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文化品牌,构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培育“益·美河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品牌,以守护河洛历史文脉为己任,探索办理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构建了全方位立体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格局。该品牌成立以来,对发现的众多文物保护线索进行分类研判,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线索立案1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份,保护国家级、省级文物7处。其中办理的4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同时编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刊》印发。该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筑牢政治忠诚,引领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检察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以更高的责任担当落实法律监督职责。通过积极响应上下级院一体化办案要求,跟班参与办案,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对所办案件进行认真研讨、汇报,并对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化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立足新起点,瀍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聚焦“强监督、提质效”工作主题,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的工作目标,落实“三个示范”要求,将以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办案质量,确保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新征程上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

来源:洛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