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瀍检动态

府检联动解决烦“薪”事 农民工安“薪”过大年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8日

clip_image002.jpg

检察护“薪”

“李检察官你好,多亏有你们检察院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才能顺利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再苦再累也值得了,可以回家过个安稳年了!”近日,一名农民工代表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劳动监察大队送来一面印有“履职尽责持正义,为民务实见真情”的锦旗,满怀感激地说道。

clip_image004.jpg

126日,瀍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接到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我们这边有个农民工讨薪案件很特殊,不知道你们是否可以帮助一下?”临近年关,为助力农民工群体安心回家过年,我院民事检察干警立即到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黄某等8人于20214月至20218月在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洛阳百善大同山庄项目干钢筋、砌砖工作,期间共产生95138元劳动报酬,但该公司一直未予支付。

黄某等8人多次讨薪无果,遂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区劳动监察大队经调查,对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后3日内履行清偿拖欠黄某等8人工资95138元,后该公司与黄某等人达成还款协议。截至2023118日,黄某等人累计收到该公司款项共8万元,剩余工资未再支付。区劳动监察大队于202310月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申请期限超期未予受理,黄某等人无奈之下,考虑是否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弱势群体

clip_image006.jpg

瀍河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针对上述事实,及时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工作对接,针对区劳动监察大队未在法定期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就双方协力帮助黄某等解决实际问题达成一致认识。后检察干警会同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与黄某等人进行联系,释明案件进展,稳定情绪,主动上门与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通过释法说理,打出“情理+法理”组合牌,讲事实、摆道理、诉法理,规劝企业克服困难承担支付合理劳动报酬的责任,最终该公司表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但就如何核算剩余薪酬、应该给付多少、给付后是否还会被诉等存在顾虑。办案检察官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了解到涉案农民工已经返回老家准备过年,为消除公司顾虑,达到案结事了,遂驱车300公里,当面找到黄某等人,同公司电话视频,现场监督企业归还薪酬欠款15138元。2024130日,8名农民工被欠工资终于“落袋为安”,至此案结事了。

“民生无小事。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既关乎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又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办检察官严肃的说。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4年春节临近,瀍河区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发挥“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有力有效有序做好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运用“支持起诉+”模式,累计帮助1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30余万元。

来源:第二检察部 李小曼、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