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洛阳市神鹰救援队、瀍河区红十字会,走进洛阳市九龙台初级中学,开展防溺水安全宣讲活动,用实用知识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筑牢防线。
宣讲现场,第三检察部干警张梅用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敲响安全警钟。她结合神鹰救援队的救援经历,分享了两起令人痛心的落水案例,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生命的脆弱与珍贵。
针对青少年易产生的情绪困扰,她为同学们送上“情绪急救小锦囊”,引导同学们学会与父母有效沟通,其中特别结合检察工作视角,强调向家长“主动报备”的重要性——践行“出必告、反必面”,既是让父母安心,也是从法律与安全层面守护好自己,避免陷入危险的“第二现场”。
宣讲核心环节,重点讲解了防溺水安全知识:明确江河、水库、水渠等危险水域的隐患,揭秘离岸流、滚水坝这两大“水中杀手”的危害及应对方法,强调游泳必须前往正规游泳馆,并做好热身准备。
针对意外落水和同伴遇险场景,她向同学们明确“未成年人严禁下水施救”,传授“岸上救援优先水中救援、器械救援优先徒手救援、团队救援优于个人救援”的黄金三原则,并向同学们演示了竹竿、绳索等器械的正确施救方法。同时,现场教学海姆立克急救法和心肺复苏术两大救命技能,并让同学们实操练习,让大家真正掌握关键时刻能保命的本领。
此次宣讲,既是检察护苗责任的践行,也是多方力量携手护航的生动体现,把防溺水安全知识、应急救援技能,连同情绪管理、法律引导,实实在在送到了同学们身边,既教会大家如何守护自身安全,也帮助大家树立起正确的生命观,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今后,瀍河区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的初心,聚焦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与安全教育,以检察温情与司法担当,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