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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频传!获评“学习型单位”“学习标兵”“全市检察业务专家”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喜报

硕果累累 | 载誉而归

热烈祝贺

瀍河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学习型单位”

陈宜闪获评“学习标兵”“第一批全市行政检察类检察业务专家”

张旭艳获评“第一批全市刑事检察类检察业务专家”

张拓获评“第一批全市公益诉讼类检察业务专家”

学习型单位 —— 瀍河区人民检察院学习标兵    —— 陈宜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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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全市刑事检察类检察业务专家——张旭艳

第一批全市行政检察类检察业务专家——陈宜闪

第一批全市公益诉讼类检察业务专家——张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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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瀍河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检察业务骨干人才培养,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