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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三个三”工作法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王李两家本是邻居,却因一件小事伤了和气。王某7岁的儿子顽皮,在李某家的集装袋堆上玩耍时受到李某的训斥。王某生气地找李某理论,二人在推搡中,李某被王某绊倒导致受伤,伤情鉴定为轻伤。因双方怨气大,公安机关调解无果,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瀍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宜解不宜结,建议启动三级释法说理模式。”办案检察官陈宜闪在讯问王某时,就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减轻情节等进行释法说理,让其明白法律后果;部门负责人张旭艳与陈宜闪就被害人李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和逮捕犯罪嫌疑人要求等,讲明法律规定直诉案件的流程,并从“远亲不如近邻”等社会道德、邻里情理等角度,讲明该案的社会危害和警示意义,推动纠纷调解;主管副检察长张俊杰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情况向王某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认罪悔罪。

在三级释法说理模式下,王某认罪悔罪,案件办结后,双方均认可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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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张俊杰到群众家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这是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探索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试点单位以来,探索建立“三个三”工作法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案件之一。通过“三个三”工作法办理的4起案件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6起案件被评为省院典型案例,3起案件被评为省院优质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24%,司法效果评价满意度100%,该院党总支获评全市“五星”党支部。

“三个三”工作法,即以提升政治、业务以及专业“三项素能”为基础,以创新重大案件标识、创新逐级案件汇报、创新三级释法说理“三个创新”为动力,以部门配合、外部联动、社会治理“三项协作”为重点,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党建+业务”的模式,全面促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在司法办案中融合统一,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司法实践中,瀍河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引导干警学思践悟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定期组织法律学习研讨会,深入解读法律条文背后的精神。邀请法律专家针对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精神开展讲座,深入领会高质效办案、“三个善于”等司法理念,拓宽视野思路。建立典型案例分享机制,从实践中提炼经验,检验反思自身工作,以新理念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同时,积极落实检察官履职评价工作机制,同步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案件当事人等共同对检察官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推动检察履职、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成立了“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5个专业办案团队,明确由队长对成员素能提升负总责,成员两两结对,在履职办案中实现“老带新”传导式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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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检察院召开豫检品牌推进会

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涉国家安全、敏感主体、重点案由或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具有首案效应的新类型案件,瀍河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重点标识。瀍河区检察院明确规定,将案件逐级汇报和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对于标识案件,在保证检察官独立办案基础上,实行层报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对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再次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三级释法说理”,办案检察官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办理中的社会效果进行说理,院领导对案件办理涉及的政策、制度等层面进行阐释,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将涉案矛盾实质性化解。

刑事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行刑反向衔接、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案件线索,通过“洛检云”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平台,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办案检察官在办理王某等人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中,通过自主研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对已上传数据及案件进行关键词自动检索,从中发现嫌疑人存在借助软件操纵他人摄像头转向、摄录、回放等行为,有可能侵害不特定多数公民个人信息、个人隐私,遂逐级汇报至院领导进行研判,院检委会进行研究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决被告消除不良影响、删除非法获取的信息,并按照各自获利情况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3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定位,发现侦查阶段立案监督线索,由员额检察官在筛选把握案件的法律适用、罪名定性等基础上,及时与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交流办案思路。在办理“任某某行贿案”时,发现该案存在涉嫌虚开发票犯罪线索,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向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发出线索移送函,切实做到精准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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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检察院与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召开案件联席会

此外,检察官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按流程层报检察长审核,确保检察建议制发流程规范、监督事项符合法律政策、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在办理李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其所在的村级组织管理混乱,村民犯罪行为频发,结合办案情况提出检察建议,经检察长审核后,及时召开院检委会进行讨论,分析研判问题根源,随后向当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进行排查,聘任当地德高望重人士参与村民之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如今,当地已把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专门成立联防联调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瀍河区检察院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创新,强化干警专业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机制建设,推广成功经验,形成更具普适性的工作模式;丰富品牌文化,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影响力;推动党建与“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实现高质效管理,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