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检察日报第10版《文物保护检察监督有了“千里眼”》 用大数据思维赋能法律监督,是新时代检察官必须掌握的技能。2022年初,我院针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存在的线索发现难、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检察一体化办案质效不明显等问题,启动了“大数据赋能助力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项目,“洛检云”平台应运而生。一线办案检察官根据以往的办案逻辑、办案经验设置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的关键词,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和互联网提供的信息中抓取数据源组建数据仓
崔晓艳,女,汉族,本科学历,2021年通过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成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正式干警,先后从事办公室内勤、财务等工作。“坚守从检初心 保持奋斗姿态”,崔晓艳在从检以来始终坚守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默默奉献。 在思想上,崔晓艳同志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二十大精神、党规党纪。自2021年进入瀍河检察院以来,崔晓艳同志坚持在实践中奉献自我,争当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清洁家园、交通助岗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5月16日,瀍河区检察院联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走进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开展“梦想路上 与法同行”法治进校园活动。 法治宣讲员张梅从预防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预防不良习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告诉同学们法律既是规范我们行为的准则,也是保护我们权利的武器。在宣讲过程中,宣讲员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警示同学们触犯法律要承担严重后果,引导同学们尊敬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案卡信息填录工作,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5月9日,我院案管部门组织召开案卡填录培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俊杰主持会议、案管全体人员、业务部门内勤及各办案组负责案卡填录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张俊杰副检察长通报了我院案卡数据填录存在的问题,案管条线负责人郭娜结合省院下发的101项案卡审核要点,从案卡、报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三者之间的关系入手,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照日常数据核查中出现的错填、漏填等填录不规范问题及上
喜报 近日,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和优秀评查报告(个案)评选活动的通报》,瀍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双辉办理的洛阳市瀍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当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 此前,该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2022年“护航市场主体发展典型案例”,该案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来源:第三检察部 郭娜
5月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春华一行7人到瀍河区检察院学习交流,并进行座谈。 葛春华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参观了公开听证室、一体化办案区、“瀍检·心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廉政教育基地——清风瀍河厅、荣誉室等场所,并观看了瀍河区检察院“脱薄争先”工作纪录片。 大家表示瀍河区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精心选取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内容上墙入列,展现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良好精神风
5月5日下午,安阳市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霄楠一行9人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交流,并进行座谈。 王霄楠检察长一行参观了“瀍检·心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一体化办案区、廉政教育基地——清风瀍河厅、荣誉室等场所,并观看了瀍河区院“脱薄争先”工作纪录片。 座谈会上,瀍河区检察院对汤阴县检察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党组书记、检察长栾明璐介绍了瀍河区检察院“小院实现大作为”的经验做法与工作成效。汤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例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典型案例培育、撰写、应用的工作水平,近日,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典型案例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栾明璐主持,各业务部门主管领导、业务条线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双辉和第一检察部干警分享优秀典型案例培育经验,详细讲述了培育典型案例的过程,各案例撰写人分别汇报本人典型案例培育情况,参会人员针对案例进行深入研讨。 栾明璐
2023年4月9日,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栾明璐在瀍河回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3年4月12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向阳、瀍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利伟共同为瀍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瀍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栾明璐、区关工委主任符强、团区委书记范雅欣、区妇联主任王永红、区民政局副局长李素君、区教体局党委委员韦金铭等同志出席仪式。 瀍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俊杰同志主持挂牌仪式,瀍河区检察院部分干警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