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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媒体看检察】《检察日报》专题报道瀍河区检察院办理案件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检察日报》专题报道瀍河区检察院办理案件——《昭君出塞镜追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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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古往今来,描写昭君出塞的诗句数不胜数,但记录其故事的文物却并不常见。随着一起特大倒卖文物案的告破,一面诞生于东汉时期的铜镜逐步走进公众视野,成为目前已知最早记载昭君出塞故事的文物。

1127日,当记者在河南洛阳博物馆见到这面昭君出塞镜时,忍不住为之惊叹。尽管这面铜镜诞生至今已有1800余年,但仍然能清晰看到上面记录昭君出塞故事的图画和铭文中的“中国”二字。

然而,这件珍贵的文物究竟经历了什么?随着检察官对办案经过的讲述,逐渐揭开了昭君出塞镜那坎坷的“身世”。

“收藏大咖”只有初中文化 

202010月,洛阳公安机关获得一条线索,广东一名商人从洛阳李某处购买了一面铜镜,镜上图案是“昭君出塞”的故事,铜镜铭文有“中国”字样。公安机关立即进行追踪,却始终没有找到这面铜镜,仅在网上搜到发于20185月的一个帖子,上面有一张照片和关于铜镜的介绍。

公安人员将铜镜照片下载后,请文物专家进行解读,文物专家初步断定该镜为珍贵文物,应该是在南方出土。此后一段时间,洛阳公安机关持续对该面铜镜予以关注,但它却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任何踪迹。

正当公安人员心头布满迷雾之时,这面铜镜竟然又出现了。20214月,在北京某大学举办的一个展会上,昭君出塞镜惊艳面世,引起公众震撼。洛阳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发现李某也在现场。

20215月,洛阳市公安机关对该案展开侦查;7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93日,李某被抓获到案。

李某是土生土长的洛阳人,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2012年,李某从销售工艺品转型开古玩店。2014年,李某决定重新“包装”自己,把生意做大,他对外声称自己生于北邙脚下的收藏世家,自幼随父亲四处考察古迹、拜访大师名家,在青铜器鉴赏等领域有较深造诣。

为拓宽在收藏圈、鉴赏圈的人脉与影响力,李某频频出入拍卖会、古玩交流活动,知名度不断提升,渐渐成了圈内“大咖”。与此同时,他勾连下游文物贩子,以“能找到人高价收购”建立声望,吸引上游文物贩子把精品文物优先提供给他。

20208月,和李某长期打交道的张某联系他说,有一面品相极佳的古铜镜要出手。李某见到实物后,以240万元的价格将铜镜买下。后李某联系老朋友骆某,在他极力推荐下,骆某花260万元将这面昭君出塞镜买下。

尽管骆某跟李某多次强调,来路不明的东西不要,但李某说给他的文物都是解放前出土的,传承有序,是可以进入博物馆收藏的。骆某没有怀疑,便带着从李某那里买来的20多件文物到北京参展,其中就包括昭君出塞镜,结果被公安机关一举查获。
庄稼地里挖出国家一级文物    

公安机关扣押昭君出塞镜后,经文物专家查看确定该镜出自东汉年代,经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专家表示,昭君出塞镜在之前国内考古记录中并没出现过,怀疑铜镜出自盗墓者之手。

对此,检察机关发出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在文物的溯源追查上加大力度,对于涉及的盗掘古墓葬行为一并打击。警方通过仔细梳理海量线索,查明了昭君出塞镜的来源,该案的另一名“重要人物”林某浮出水面。

广西桂林的林某是一名农民,无所事事的他整天拿着“探针”转悠。201412月的一天,林某在一片庄稼地里探到了“东西”,叫来同村的黄某等3人开挖,挖出一面铜镜后,4人对古墓进行了回填。

两天后,经熟悉的买家孙某介绍,林某以8万元的价格将铜镜卖给了郭某,但谎称只卖了1万元,给黄某等3人每人分了2500元。20219月,林某、黄某等4人被抓获归案,4人对盗掘出土昭君出塞镜并进行倒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916日,郭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鉴于案情重大,公安机关立案后,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机关先后追捕11人、追诉7人,该案由最初的3人扩展到21人。同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文物追缴小组,成功追缴包括昭君出塞镜在内的文物42件,并从部分犯罪嫌疑人住处、仓库查获其他文物1386件。

公安机关还查明,除了昭君出塞镜,20214月,李某还伙同他人花3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面海兽葡萄镜,并以2万元报酬让张某使用化学试剂对铜镜进行除锈和抛光,后以600万元价格卖出。经鉴定,这面海兽葡萄镜同样为国家一级文物。93日,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侦查终结后,于2022110日、228日、830日分别将该系列案向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22日至929日,该院对李某、林某、郭某、张某等21人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先后三批提起公诉。

20221226日,瀍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李某、郭某、张某等16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各并处罚金30万元至1万元;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林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六年,各并处罚金3万至2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以案促治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案件判决后,洛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扩大战果,两年多来,公安机关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59人,目前已判决33人,总计追回5000余件文物,其中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67件,三级文物592件,一般文物4380余件,以及古钱币54.2公斤。

为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方面的协作,20237月,洛阳市检察院、洛阳市中级法院、洛阳市文物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同时,围绕文物交易,聚焦追捕追诉追缴,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情报会商、协同办案机制,加强对文物犯罪黑灰产业链“全要素”打击。 

考虑到文物保存的特殊性、专业性,洛阳市检察机关积极联系文物行政部门,建议将追缴的文物全部妥善保存于洛阳博物馆,并建议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周密稳妥的保管方案,采取“技防+人防”方式,强化对涉案文物库房的监控,确保惩治文物犯罪和文物保护无缝衔接。

针对洛阳市文物工艺品商店众多、交易市场繁荣的特点,洛阳市检察院联合文旅、公安、基层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同时还针对违规经营文物、非法修复文物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形成依法买卖、合法收藏的社会氛围。

1030日,李某等16人倒卖文物,林某等4人盗掘古墓葬,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