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司法理念和精神要旨,对检察办案工作有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10月30日,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等16人倒卖文物,林某某等4人盗掘古墓葬,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评为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
让我们一起走进这起典型案例,追寻其背后的故事……
借助专家“外脑”破解专业化难题
“首先,要有精品案例培育的意识,这种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即使遇到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也不一定能形成典型案例。”办案检察官齐海燕深有感触地说。
刚接触到案件信息,检察官就发现了该案涉及文物众多、人员分布广,案情重大复杂,属于系列文物犯罪案件,极其典型、特殊,具备典型案例的特点,承办检察官当即决定提前介入侦查。
随着对案情了解的深入,针对文物案件隐蔽性强、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的特点,瀍河区检察院及时邀请相关文物专家,解决文物定名、出土区域认定等专业问题,制定文物案件证据指引,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调取客观证据,与被告人供述形成较强印证关系,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借助专家“外脑”破解专业化难题,成为了该案的显著亮点之一。
精雕细琢打磨过硬案件质量
办案过程中,瀍河区检察院紧盯文物流通关键环节,重点审查与文物去向有关的涉案人员信息数据,围绕团伙关系横向追捕追诉漏犯,共追捕11人、追诉7人,由最初的一案3人扩展到三案21人,对李某某等人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先后三批提起公诉,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对三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均已生效,实现全链条打击,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地震慑效果。
加强与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单位协作配合,针对文物保存的特殊性、专业性,检察机关积极联系文物行政部门,将追缴的一千多件文物全部妥善保存于洛阳博物馆,确保惩治文物犯罪和文物保护无缝衔接。以“求极致”精神精雕细琢出过硬的案件质量,这也为该案入选典型案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案一事拓展到社会综合治理
就案办案要不得,检察履职进一步向有意义的社会治理延伸……
随后,瀍河区检察院针对文物问题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联合文旅、公安、基层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有效维护文物市场秩序。由一案一事拓展到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展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统一,更使提升了该案的推广性和借鉴性。至此,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瀍河区检察院将持续在依法办好案件的同时,对发现的行业违法隐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能动履职,并通过排查调研、文物咨询、协同办案等方面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营造高效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工作新格局。
来源: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