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信息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