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工作流程”
1.当事人向控告检察部门提出监督申请,并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材料。
2.控告检察部门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发送《受理通知书》。将案件材料等移送给第二检察部进行具体审查。
3.第二检察部通过书面审查、调阅原审卷宗、听取当事人意见、调查核实等,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意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提出检察建议、提请上级院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终结审查等决定。
4.文书制作及发送。承办人将根据案件审查形成的最终结论制作对应的法律文书。
为解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流程,特制作如下流程图:
申请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1.监督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相关法律文书 4.证据材料